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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安监局工作职责
(一)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方面的地方性规章、规程和政策文件。
(二)制定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定期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三)发布安全生产信息,综合管理生产安全事故调度统计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工作。
(四)监督管理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并颁发非煤矿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负责监督检查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冶金、有色、贸易、建材、石油、地质等行业或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负责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规范安全生产执法程序和行为,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依法查处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六)指导、协调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组织实施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质管理工作,并进行监督检查。
(七)组织、指导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考核工作;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
(八)依法监督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危险源监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
(九)拟订安全生产科技规划,组织、指导安全生产重大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示范工作。
(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助理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继续教育和执业的管理、监督、指导工作。
(十一)依法组织、协调和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承担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的日常工作。
二、市安监局领导岗位职责
牛振亚同志:主持市安监局全面工作。负责人事、财务等方面的工作。分管机关办公室。
贾桂生同志: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工作。分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市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
马文喜同志: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商贸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贸易、林业等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分管监督管理科。
郑洪周同志:负责政策法规、宣传、应急救援、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分管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安全生产监察支队。
侯广强同志:负责综合协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分管协调科。
李焱荣同志:负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党务和群团工作。
杨宝全同志:负责信息科技、事故统计工作。分管信息科技科。
唐风东同志因支持新农村建设,暂不参加分工。
三、市安监局科(处)室、支队岗位职责
(一)办公室(人事科)。责任人:韩俊亮
主要职责:
1、组织拟订、制定局机关工作制度、标准和规范性意见,并监督执行。掌握执行状况,督导有效实施。
2、负责机关公文处理、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工作。
3、组织筹备重大会议和事项、活动,大事记撰写等政务工作,督查督办重要会议决定和局领导重要批示事项落实情况。
4、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
5、负责机关值班、对外联络、对外交流合作、接待等行政事务方面的工作。
6、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和机关车辆管理工作。
7、负责机关财务、机关资产管理工作。
8、负责局机关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保险管理工作。
9、负责研究及承办机关管理体制、工作机制、机构编制等有关工作。
10、负责全市安监系统内人员培训工作。
11、组织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及注册管理工作。
12、及时交流和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推进工作开展。
13、完成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政策法规科。责任人:夏红静
主要职责:
1、组织起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范畴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意见。
2、组织开展全市安全生产重要政策和事项的调研工作,提出重要事项工作建议,负责典型经验的总结推广。
3、负责全局的法制建设、法律顾问工作;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听证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系统法制建设工作,及时掌握工作状况,推进工作有效实施。
5、负责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
6、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新闻和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全市安全生产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编发《全市安全生产简报》,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8、完成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信息科技科。责任人:韩杰
主要职责:
1、组织研究拟订全市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和科技规划。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指标调度、统计、分析;及时分析掌握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状况,及时发布信息指导工作。
3、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技术示范及科研成果鉴定和技术推广工作,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和安全科研经费工作。
4、及时掌握重点行业、关键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状况,督导培训工作有效开展。
5、负责全市安全生产专家队伍的组织管理工作。建立安全生产专家队伍体系。
6、负责安全生产检测检验、评价、培训、咨询等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
7、综合管理全市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和监督特种作业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资格考核工作。
8、掌握关键企业劳动防护用品配置、使用情况,督导工作有效实施;负责安全标志的监督管理工作。
9、及时交流和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10、完成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协调科。责任人:井俊顺
主要职责:
1、承担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定期组织市安委会及其办公室会议;起草会议、文件资料。
2、协调、督导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掌握工作状况,督导、协调有效开展。
3、组织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综合督查、专项整治等专题性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展状况,督导、协调有效开展。
4、负责协调、督导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
5、负责安全生产举报和处理落实工作。
6、指导、协调、督导中央、省驻德部门机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掌握工作开展状况,督导、协调有效开展。
7、及时交流和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8、承办市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监督管理科。责任人:辛家斌
主要职责:
1、依法监督检查非煤矿山、石油、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电力、冶金、有色、建材、贸易、地质和烟花爆竹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及其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安全投入、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情况。
2、负责组织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标准化工作,掌握工作状况,督导工作有效实施。
3、负责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实施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4、负责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并登记建档。
5、负责非煤矿山生产单位及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许可证的发放工作。
6、负责组织相关行业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改、监控等)活动,掌握活动状况,督导活动有效实施。
7、参与、指导相关行业的安全评估、培训、考核、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8、及时交流和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9、完成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责任人:于军
主要职责:
1、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定期组织召开综合工作会议,及时掌握工作实施状况,督导工作有效实施。
2、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储存企业设立安全审查,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和容器专业生产企业的安全审查和定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和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并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状况,督导有效实施。
3、负责监督检查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作及其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建设、安全生产投入、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和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等情况。
4、负责危险化学品相关行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组织相关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5、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掌握工作状况,督导工作有效实施。
6、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的有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监控的)活动,掌握活动状况,督导活动有效实施。
7、参与指导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培训、资格考核、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8、负责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整治工作,并登记建档。
9、及时交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10、完成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责任人:季现锋
主要职责:
1、负责组织市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督导、协调县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和重点领域(行业)及企业的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演练工作。
2、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源综合监督管理,建立全市安全生产救援信息数据库。协调、督导全市资源区域性、行业性、互助性优化配置,综合利用。
3、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重大信息接收、处理和上报工作。
4、负责市局综合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和机关内、外网网站、计算机系统维护工作;督导全市各级监管应急救援指挥平台建设。
5、组织、指导全市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培训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训练、演习。
6、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工作。参加与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对外合作与交流。
7、负责市政府投资形成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资产的监督管理,组织对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项目投入资产的清理和核定工作。
8、负责危险化学品及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登记建档工作,督促企业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督导演练。
9、及时交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10、完成市应急办、市安监局、市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安全生产监察支队。责任人:赵明
主要职责:
1、组织制定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制度、规定、程序、标准,并组织实施。
2、协调、督导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监察队伍工作情况汇总、统计和分析。
3、定期调研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组织建设、执法工作等情况,掌握全市执法监察工作状况,推进执法监察工作有效开展。
4、定期组织执法监察工作会议,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和行政处罚工作。
5、依法组织查处、移交、转交、举报、上报的较大或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违法案件。
6、依法监察全市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监控与整改。
7、组织实施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检查;负责对推进各类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重点行业(领域)的重点企业实施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依法对相关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实施现场执法监察。
8、负责组织事故调查、事故结案和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整理编写事故案例。
9、及时交流定期报送工作信息,指导推进工作开展。
10、完成局领导、安委会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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